为有效遏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辖区夜间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近期,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持续开展夜查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
相信大家都清楚 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觉得交警“查不到我” 更有甚者酒驾一次不知悔改
竟然还敢犯第二次
2023年1月6日23时36分,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廉州镇解放路路段开展夜查酒驾的过程中,发现一辆迎面开来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快时慢试图寻找路口掉头,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即,民警对摩托车驾驶员苏某武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苏某武称其就只是喝了三两白酒而已,民警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告知了其酒驾的危害性。对于苏某武酒驾的行为,民警在对其开具处罚凭证时,查询到苏某武2021年7月4日曾有过酒后驾驶被处罚过的记录,已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二次酒驾的处罚告知苏某武,并告知其酒后驾车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后果。苏某武最终不再辩解,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2023年1月24日23时许,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廉州镇泮塘路口对一辆小型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室内有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员周某彩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驾驶员周某彩对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称其在开车前在家中喝了三两白酒,想着那么晚了,交警不会上路查车了,便驾驶车辆出门,没想到被查获,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周某彩在2021年4月8日曾有过酒后驾驶被处罚过的记录,此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驾驶人周某彩警示教育后,周某彩表示今后不再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对于摩托车驾驶员苏某武和小车驾驶员周某彩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各自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管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均属于“再次酒驾”。交警提醒大家酒后不要开车,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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