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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开门、下车 看似简单动作 稍有不慎 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严重时还会危害到生命安全
什么是“开门杀”
所谓“开门杀 ”即车辆停稳后,驾驶人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撞伤,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
2023年2月16日12时12分,孙某驾驶鄂LC8***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李某沿合浦县廉州镇还珠南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合浦县廉州镇还珠南路某酒店门前路段驶入西侧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时,乘车人李某打开副驾驶车门准备下车时未注意观察路况,与同向驶来由陈某驾驶的合浦B73**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现场勘查并调取公共场所视频,最终依法判定当事人孙某、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相当,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小车驾驶员孙某承担该起事故同等责任,乘车人李某担该起事故同等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陈某不承担该起事故责任。 来源:合浦大队、北海交警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