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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开车去帮好兄弟婚礼撑场子,却被广西交警“截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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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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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2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南宁
12月10日上午10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古辣收费站外广场开展重点隐患车辆查缉行动时,收到一条预警信息,一辆黑色小轿车驾驶员驾驶证信息异常。当这辆黑色小轿车下高速公路驶入古辣收费站后,被执勤民警拦下引导至检查区进行检查。

一查问题多
驾驶员说,此前,因交通违法记录较多,驾驶证已经扣满12分被交警部门暂扣。原本预约了当天去重考科目一的,但当天又是好兄弟大喜的日子,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帮忙撑撑场子。于是抱着侥幸心理,“无”证驾驶去喝喜酒,不曾想在下高速公路时就被交警查获。
微信图片_20231212154705.jpg
处罚结果
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告知其不对车辆按期进行年检和购买保险是极不负责的行为,该驾驶员也识到了错误,表示会尽快对车辆进行年检和购买保险,自己也会尽快通过科目一,领回驾驶证,做一位遵纪守法的驾驶员。
微信图片_20231212154713.jpg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酒驾、醉驾、吸毒、交通肇事、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扣留等情形,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那么
为什么会发生“失驾”的情况?
“失驾人员”如何判定?

酒驾/醉驾致驾驶证被暂扣、吊销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交通肇事罪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致驾驶证被吊销

因交通肇事罪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吊销的驾驶人,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微信图片_20231212154721.jpg
除此之外
逾期未换证、满分不学习等
也会导致你“被失驾”

驾驶证未换证等原因造成了驾驶证被注销

驾驶证未换证造成了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在重新恢复或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

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需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在考试合格取回驾驶证后,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这类“失驾人员”
潜藏的危害是巨大的
“失驾”行为的危害

部分“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自己虽然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不会发生事故。

但现实生活中,“失驾”人员漠视法律,心存侥幸继续驾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无证驾驶拒绝理赔。因此,失驾人员驾车发生事故时有可能会选择逃逸,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合理保障,后续经济赔偿难度加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另一方面,失驾人员不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他们已掌握驾驶技能,并且大多已养成驾车出行的习惯。对驾车的依赖会助长失驾人员的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不仅严重威胁交通安全,更侵害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类“失驾”人员
广西高速交警交警一直保持着
严格的“监管”状态
严防“失驾”人员再驾

来源:南天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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