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为防止海上非法捕捞作业“冒头”,广西北海海警局加大辖区海域非法捕捞打击力度,1日内接连查处2起非法捕捞案件。
8月22日12时许,该局接到报警称:在涠洲斜阳岛附近海域发现有电拖船正在使用电拖网违规作业。随即,该局派出执法舰艇赶往事发海域,现场锁定1艘疑似电拖渔船。该渔船发现执法舰艇后,组织船员使用工具劈砍渔网上的电缆,妄图销毁证据逃避处罚,海警执法员决定实施靠帮,对该渔船进行登临检查。
事发时,所在海域涌浪较大,渔船使用的拖网随着涌浪四处飘荡,贸然接近则可能卷入执法舰艇螺旋桨中,进而引发事故风险。紧急情况下,海警执法员边进行警告喊话,边驾驶执法舰艇缓速抵近目标渔船。最终,凭借丰富的驾驶经验,成功将渔船截停并进行登临检查。 经登临检查,海警执法员在该渔船上发现底拖板1副、电闸1个、底拖网1顶、电球1个,裸露的电线头4根,并查获渔获物一批,船上人员共8人,船长供述渔获均由电拖网所捕捞。
同日下午,海警执法员又在同一片海域查处了另1艘使用电拖网违规捕鱼的渔船,现场查获电拖设备若干,查获渔获物一批,抓获8名涉案人员。 经清点,2艘渔船上总共查获渔获共计10464.45公斤。目前,2艘渔船因在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使用底拖网电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已被押解归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法律提示:如何依法依规开展海上捕捞作业?
“开渔”不等于“开禁”。休渔期虽然已经结束,但广大渔民在海上进行捕捞作业时,仍需依法依规开展。对于违反渔业管理法律法规开展非法捕捞作业行为的,有关部门将进行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如何避免海上非法捕捞行为?
北海海警局执法员李锦濠表示:首先要使用正确的捕捞工具。根据我国农业部发布的公告,我国海域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拖曳泵吸耙刺、拖曳柄钩耙刺等十三种渔具。其中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网囊的网目尺寸较小,会将一些小型鱼类和经济鱼类的幼鱼一网打尽,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并且由于是底层作业,对一些水域的底质环境也会造成严重破坏。其中带有泵吸功能、耙齿的渔具,还会极大地破坏贝类资源。一些陷阱类的渔具,除了对海洋资源造成破坏之外,还会阻碍航道,影响船只航行安全。
此外,《渔业法》中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因此使用带电的拖网渔具进行作业是典型的违法行为。还应注意捕捞的区域是否与捕捞许可证上核定的区域一致,例如本案中,2艘渔船在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使用底拖网捕鱼,也属于违法行为。
北海海警局执法员李锦濠表示:广大渔民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我们海警执法员也会定期到各个渔港、码头组织法律常识宣讲,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提升守法意识。群众日常中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要迅速拨打海上报警电话95110,向海警部门准确说明案发位置等关键信息,以便执法力量及时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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