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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浦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抓获违法人员2名。 8月19日,合浦县公安局廉州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发现有一外地妇女在廉州镇某租房门口经常挥手拉客,疑似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接警后,廉州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在群众举报的路段进行侦查。在掌握活动规律及相关情况后,上午11时许,民警对该卖淫女唐某的出租屋进行突击检查,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的唐某和张某抓获。经询问调查,唐某和张某对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违法人员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合浦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