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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3日21时20分,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银海区福成镇福合公路段四号店台球室发生一起一辆小车碰撞停车在路边的二轮电动车和铁棚后驾驶人驾车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赶赴交通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有一辆倒地的二轮电动车,台球室门口的铁棚其中一根柱子已经被撞弯,为追查肇事嫌疑车辆,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初步确定了肇事嫌疑车辆的特征,并通过多方侦查成功锁定肇事嫌疑车辆为一辆悬挂号牌为桂EF***0号黑色的凯美瑞小轿车。
随后,民警联系上了该车的车主,得知当晚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系该车车主的室友谢某,因为好奇谢某私自拿了车主的钥匙驾驶车辆,24日凌晨1时左右,该车车主带谢某到第二大队接受处理,谢某对自己驾车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值班的事故处理民警随即对谢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0,排除了其酒驾的可能。经查,当晚21时15分许,谢某驾驶桂EF***0号小型轿车,沿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福合公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四号店台球室路段时实施右转弯时,与黄某停放在四号店台球室旁边北海AM**7号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因操作不当再次与张某的铁棚发生碰撞,造成桂EF***0号小型轿车、北海AM**7号二轮电动自行车两车及不同程度损坏、铁棚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谢某驾驶桂EF***0号小型轿车离开事故现场。
最终,事故处理民警对谢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执行,谢某未满18周岁),处罚款2500元。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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