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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在玉林北流市,一名驾驶红色电动车的驾驶人不顾人行横道上亮起的红灯,驾驶车辆强行横过马路,和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刘某南左脚踝位置骨折,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斑马线上红灯亮起,斑马线的路人纷纷停下脚步在路边等候,而红色电动车驾驶人刘某南等待了几秒钟后,不顾人行横道上亮起的红灯,强行横过马路,冲了出去…
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查、调取路口监控视频,发现电动车驾驶人刘某南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公安交管部门最终认定刘某南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这就意味着电动车驾驶人刘某南不仅要承担自己的医药费、电动车的修理费,还要负责机动车受损的费用。 生命只有一次 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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